民间借贷举证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一、民间借贷举证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义务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因此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按照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应当对其主张的借款事实承担举证责任,通常表现为原告要提供欠条、借据或者借款协议等证据,以证实其主张的事实;如果原告提供了上述证据后,被告要反驳原告的主张,声称其已履行还款义务或者并没有向原告借款,被告也负有提供相关证据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二、民间借贷适用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最长为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民间借贷诉讼时效的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诉宁网提醒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南岔区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伊春市南端。截止到2006年行政区总面积3,088.41平方公里,林业施业区面积299,716公顷,耕地面积17,315公顷,全区总人口14.2万,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2009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31931万元。截止2009年,南岔区行政管辖2个镇(晨明镇、浩良河镇)、1个乡(迎春乡)、27行政个村、4个街道办事处(西水街道、联合街道、东升街道、梧桐街道)、24个社区,4个山上林场、经营所家属委员会。南岔区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伊春市南端。行政区总面积3,088.41平方公里,林业施业区面积299,716公顷,耕地面积17,315公顷,全区总人口14.2万。南岔地区气候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 春季气温回升速度较快,风大易旱;夏季温热多雨,晴好天气偏少;秋季气候凉爽,降温急剧;冬季漫长寒冷,气候干燥。积温全年10.0℃以上在2200—2300℃左右。 1997年后南岔地区受拉尼娜、厄尔尼诺现象的影响,年极端最高气温为38.2℃,年极端最低气温为-44.2℃,年平均降雨量在550~750毫米,时数1236.4(h)小时,主导风向为SW(西南),无霜期115天左右。